关 于 举 办 计 量 检 定 员 培 训 班 的 通 知
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人员:
为提高企事业单位计量检定人员的整体素质与水平,适应企事业发展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需要,根据国家计量法、国家《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和《全国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凡从事计量检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有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是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计量检定员培训机构,为满足各企事业单位的需求,我中心定期举办计量检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考核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学习使企事业单位的相关人员掌握计量检定方面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技能,从而使计量检定人员为实施计量监督、发展生产、贸易、科学技术以及保护人民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准确可靠的检定数据,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培训项目: 1、长度通用量具(通用卡尺、测微量具、指示量具等) 2、衡器(模拟、数字、非自行指示秤等) 3、电测量仪表(电流表、电压表、电阻表及电功率表等) 4、无线电(示波器、信号发生器等) 5、温度(玻璃液体温度计、压力式温度计、电阻温度计、工作用热电偶等) 6、压力(液体式压力计、弹簧式压力表、活塞式压力计、压力传感器等)
三、培训内容: 1、计量基础:计量基础知识,计量法律、法规,深圳经济特区计量条例,法定计量单位,误差及数据处理,测量不确定度,量值传递及溯源; 2、计量专业知识,计量检定规程; 3、实际操作。考试分为“计量基础”和“计量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两个部分,全部合格的,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国家认可、全国通用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四、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及法定、授权计量机构中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从事计量检定、校准工作的人员。
五、培训时间:共五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发证:经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培训,通过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或委托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考核后,合格者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国家认可、全国通用的计量检定员证书。
七、报名事宜:培训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531栋(计量质检大厦)4楼培训中心
备 注: (1)我中心可接受网上报名,请注明详细联络方式,以供确认;(2)学员报名时请准备二张一寸照片,深圳特区外学员可在二线关口办理边防证;(3)学员来培训前请先和我中心联络或传真报名回执,以便我中心做好培训前的准备工作;(4)学员如需安排住宿请提前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可代为预订(双人标准间房价为80、100、160、180元/间·天供选择),住宿费用个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