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
2005年10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公共营养师等11个新职业。2006年1月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将选择部分地区组织开展公共营养师等国家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工作。
据统计,目前我国现有公共营养师从业人数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与我国社会全面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据权威机构预测,公共营养师职业必将成为我国新世纪最热门的职业之一。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培养和造就大批公共营养师专业人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现推出公共营养师培训项目,为有志从事营养健康工作或在职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提供理论学习和实际运用的教学平台。
一、报考条件: 学校、机关、社区、宾馆餐饮、集体供餐单位、食品生产、销售机构人员、从事食谱编制、营养评价、营养教育人员或有志从事公共营养师职业的人员。
培训共分三个级别: 助理公共营养师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二年以上; 公共营养师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四年以上; 高级公共营养师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六年以上。 不同的级别需参加相应级别的测评。
二、培训时间和形式: 助理营养师80学时, 营养师100学时, 高级营养师120学时。
分周末班、晚班、全日制滚动开班,学员可以交叉听课,直至学完全部课程为止。
三、培训内容: 基础营养学、人体构成及食物的消化吸收、食品营养与食品卫生、人群营养、公共营养、营养缺乏与过量、疾病营养、营养强化与保健食品、食品加工与烹饪等等。
授课教师均为相关学科的知名专家和教授。
四、结业和待遇: 学完规定课程,参加统一考试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公共营养师》职业岗位培训证书,全国通用。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保护。学员资料录入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查询系统。
五、入学、 收费标准: 从即日起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二寸免冠彩照2张、一寸免冠彩照4张。
收费标准:报名建档费、教材资料费及培训考试费。 助理公共营养师2900元/人,公共营养师3800元/人,高级公共营养师48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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