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招生简章
加强培训,教师先行——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今年推出企业培训师试点鉴定工作。企业培训师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制定、实施培训计划,这对于全面提高我国人才素质,推动我国职业培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有深远的意义。为更好推进这项工作,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培师 [2003]2号文)批准我省开展试点培训鉴定工作,我中心作为 深圳市唯一培训鉴定试点 。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生对象
从事职业培训的专业培训师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欲从事培训工作相关人员。 各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应持有此职业资格证。
二、职业等级
助理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培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技师级)
三、报考条件
助理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经正规培训取得结业证书后,均可报考)
◆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一年实习期满,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 3年,经本职业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企业培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 3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具有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 8年 ;
◆ 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从事职业培训工作满 5年 ;
◆ 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培训师职业资格证书满 4年,经本职业本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四、学习内容
政策法规基本知识、经济学常识、教育培训常识、人力资源基础等。
五、考试时间
学员参加全国统考,考试时间表为: 4月、8月、11月
六、证书情况
考试及综合评审合格者,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并可申请出国换证,办理中英文《职业资格证书》,国际劳动组织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