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国家从2000年7月1日起,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凡从事技术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就业。
为保证长度量具、长度量仪、衡器、电磁、无线电、温度、压力计量检定的质量,降低企业的计量校准、检定成本,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深圳市深监管理认证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受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按照大纲要求定期举办计量检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计量检定的考核鉴定工作。现将有关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通过学习使学员达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长度量具、长度量仪、衡器、电
磁、无线电、温度、压力计量检定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二、工种设置:分为长度量具、长度量仪、衡器、电磁、无线电、温度、压力计量七个工种。
长度量具:钢直尺,钢卷尺,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杠杆表,内径表等。
长度量仪:杠杆式测微仪,齿轮式测微仪,扭簧式测微仪,其他机械量仪,光学计,测长仪,电动测微仪及投影仪等。
衡 器:电子秤,弹簧秤,台秤,案秤,地秤,电子计价秤等。
电 磁:模拟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电阻表,数字交流电压表、电流表,耐电压测试仪等。
无 线 电:示波器,频率计,频谱仪,信号发生器,Q表,相位计,调制度分析仪等。
温 度:玻璃液体温度计,压力式温度计,工业热电偶;工业铂、铜热电阻;电子自动平衡显示仪表,工作用辐射温度计等。
压 力:U型液体式压力计,倾斜式微压计,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弹簧管式精密压力表等。
三、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仪器计量校准、检定工作的人员。
四、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人员:从事本工种二年以上;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报中级人员: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初中、高中毕业后,在本职业工作九年以上;或大专、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
申报高级人员: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初中、高中毕业后,在本职业工作十五年以上;或中专学历,在本职业工作七年以上;或大专学历,在本职业工作二年以上;或本科学历,在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
五、培训考核:培训统一使用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写的教材,由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供并负责组织考评、鉴定。
六、培训内容:
国家标准要求的长度量具、长度量仪、衡器、电磁、无线电、温度、压力计量检定工种
初、中、高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计量、校准、检定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
&机械基础(长度、衡器、压力工种) &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电磁、无线电、温度工种)
&计量基础知识 &岗位专业课:各工种检定技术与操作技能
七、培训时间:培训分三阶段完成,第一阶段为基础知识培训,第二阶段为自学辅导,第三阶段为专业知识培训。培训班常年举办,每月开班,随时接受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培训费用:每个工种:初级资格1400元/人;中级资格1700元/人;高级资格2100元/人(含专业理论、操作技能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理论考核费、操作技能鉴定费、证书费和午餐费等)。
九、考核发证:经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考试、考评合格者,颁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相应工种计量检定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技术人员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是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相关岗位资格是否符合的条件之一。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我国人才评价、选拔模式实现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已成为当前非常紧俏的人才。技能型人才与学历型人才受到同等重视,享受相同的待遇和优惠政策,这已经成为我国人才制度改革最新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