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赣冠龙华分校质量工程师培训
深圳质量工程师培训
根据《第一批国家职业资格可比照认定为相应职称资格的目录》,取得质量工程师证书,中级直接可申报工程师(中级)职称,初级可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不用参加任何考试和评审。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及关于执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2000年12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对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也称质量工程师资格考试),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培训内容:1、质量管理概述
2、供应商质量管理
3、质量管理体系
4、统计过程控制;
5、质量成本管制
6、质量检验保证
7、质量改进方法
8、可靠性分析系统
9、六西格玛管理
10、测量系统分析
11、实验设计应用
12、概率统计应用
13、质量评估方法
14、计量管理知识
15、质量机能展开
16、业务流程重组
17、相关法律法规
18、质量管理工具
19、质量管理方法
20、顾客关系管理。
学员对象:企业品管/生产/工程/研发经理、ISO代表及客户验货代表,有关商检人员、质监人员,技管人员,售后人员,及有志于品质管理人士等。
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质量工程师中级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生,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已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到2004年底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6、中专学历,可以报考质量工程师初级执业资格考试;
考试情况: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证书颁发:考试合格者,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执业资证书》,电子注册,网络查询,全国使用,终身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