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市质监局《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要求及评价》的有关要求。市质监局决定对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首先要求全市第一批重点监控单位管理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参加的单位,应至少有2名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受深圳市质监局委托,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于2006年3月举办了三期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班,2008年4月全部到期。为此,我中心特举办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复审培训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对象
2006年3月参加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考试通过,并取得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考核组织工作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具体实施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深圳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考试中心组织统一考核、发证。
三、培训内容
◆ 法规培训 ◆事故案例
◆安全评价标准 ◆岗位要求
四、培训考核收费
200元/人(培训费、资料费、学习用品费、午餐费、考核费、证书费等)。
五、培训时间
2010年5月28日。
六、培训考核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531栋(计量质检大厦)4楼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七、报名联系方式
(1) 学员报名时请准备三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张;
(2) 学员来培训前请先和我中心联络或传真报名回执,以便我中心做好准备工作;
(3) 学员如需安排住宿请提前与我中心联系,我中心可代为预订(双人标准间房价为100、160、180元/间.天供选择),住宿费用个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