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物业管理师招生简章
———建设部和人事部联合颁证
一、考试介绍:
建设部、人事部联合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物业管理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工作。
规定要求: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资格证书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颁发。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以聘任经济师职务。经注册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及执业专用章。
二、证书颁发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联合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经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
三、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副)总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及符合报考条件的物业从业人员等。
四、报名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报考: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五、培训内容
考试要求的《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四门课程,包括系统学习、书本领会、难点讲解、重点强化。
六、培训师资
由省内着名的物业管理专家、教授担任教学。
七、考试形式
序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题型 |
科目一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2.5小时 |
闭卷、笔试 |
单选、多选 |
科目二 |
《物业经营管理》 |
2.5小时 |
闭卷、笔试 |
单选、多选 |
科目三 |
《物业管理实务》 |
2.5小时 |
闭卷、笔试 |
单选、多选 综合(案例)分析 |
科目四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3小时 |
闭卷、笔试 |
单选、多选 综合(案例)分析 |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八、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4年9月6-7日
九、收费标准:
1、培训费:2800元(不含教材费、考试费)
2、教材费:160元(5本书)
3、考试费:260元(65元/科)我院不收考试费,考试费报考时交于考试中心
①报名请带:小一寸相片二张(彩色,黑白均可)
②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十、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8:00(中午、周末节假日不休)
2、报名电话:0755-82260303、25928809
网址:www.szsvtc.net
3、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614栋713办公室(劳动就业大厦后)
乘车路线:
①就业大厦站;207、218、222、24、319路
②笋岗路八卦岭站:7、11、59、79、102、107、111、212、213、221、116路
305、310-315、320、322、333、357、360、361、375、379、385、K302
③体育馆东站:365、219、323、393、4、207、209、222、371、8、9、24、319、53
④上林苑站:207、222、352、69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