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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理学备考指导:法制国家
发布时间:2009/10/22 23:34:23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简述法治内涵和意义 

  1.“法治”是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空方式。 

  2.法治意指良依法办事的原则。 

  3.法治意指良好的法律秩序。 

  4.法治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 

  二、简述法治的主体、客体及标准 

  主体:人民:人民选出、受人民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等国家机构。 

  客体:国家机器和国家权力;国家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 

  标准: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和基本法律;根据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三、简述现代法治社会法治精神要素的内容 

  1.善法恶法观念 

  2.法律至上观念 

  3.法的统治观念 

  4.权利文化观念 

  四、简述法治原则 

  1.通过法律对权力的控制原则 

  2.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原则 

  3.权利保障原则与社会自由原则 

  4.公民义务的法律化和相对化原则 

  五、简述法治条件 

  法治条件是指法治原则的表现方式及其实现的技术条件,它包括: 

  1.法制的统一性 

  2.法律的一般性 

  3.规范的有效性 

  4.司法的中立性 

  5.法律工作的职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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