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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硕士民法辅导: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发布时间:2009/10/27 10:19:0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 以所需的意思构成(单方、双方)
  2) 以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构成(单务、双务)
  3) 以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是否要求对方承担对价(有偿、无偿)(单务可能有偿、双务可能无偿如无偿保管无偿委托)
  4) 以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实践性、诺成性)
  5) 以是否必须采取特定形式(要式、不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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