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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硕士民法辅导:要约与要约邀请
发布时间:2009/11/20 10:06:3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作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指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希望他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者的区别是:
  1) 要约是合同成立中实质性程序,而要约邀请则不是。
  2) 要约一旦生效,对要约人即具有约束力,而要约邀请则不具有约束力。
  3) 要约一般只能特定人发出,而要约邀请则不一定。
  4) 要约内容应当具体确定,具备成立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则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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