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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硕士民法辅导:免责的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
发布时间:2009/11/20 10:08:51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免责的债务承担与并存的债务承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承担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负担。而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假如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二者的区别:
  1) 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不再是其所转让的债务的债务人,而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仍然是全部债务的债务人。
  2) 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不再对其转让的债务承担责任;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仍然要对全部债务负责。
  3) 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转让债务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只需通知债权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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