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考研硕士 >> 法律硕士 >> 正文
2015年法硕综合辅导之侮辱罪详解
发布时间:2009/12/14 14:42:5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侮辱罪
  定义: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他人的人格、名誉。
  2)客观方面:包三个方面:
  (1)侮辱行为必须采用暴力、言词、文字图画等方法。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必须有众多人在场,本人在不在场不影响。
  (3)侮辱行为必须针对特定的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3)主体:自然人。
  4)主观方面:故意,并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为目的。
  5)认定:情节必须严重,包括手段恶劣,后果严重。
  6)本罪告诉才处理,但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告诉也处理。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