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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硕综合辅导之金融诈骗罪详解
发布时间:2009/12/20 23:35:0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注意:
  ①非法占有为目的
  ②数额较大
  ③客体:国家对金融管理制度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
  ①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③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④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的行为
  ☆注意:
  ①非法占有为目的
  ②4方法
  ③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属盗窃罪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
  ①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
  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的程度
  ③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④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
  ⑤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注意:加入收藏
  ①5行为
  ②数罪并罚
  ③主体为个人or单位,为特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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