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硕综合辅导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详解
发布时间:2009/12/20 23:44:34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指违反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使市场经济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
主观方面:多为故意,书中18宗都是,少数过失,如:签订合同失职罪
主体:大部分为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个人;
a、只能用个人构成的:伪造货币罪、企业人员受贿罪、抗税罪、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
b、特殊主体:企业人员受贿罪、抗税罪、偷税罪、保险诈骗罪
客观方面:
a、要求犯罪目的: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侵犯著作权罪
b、大部分要求一定数额或情节严重;例外:生产销售假药罪、伪造货币罪、洗钱罪、抗税罪
c、特殊:保险诈骗罪,牵连犯,但数罪并罚
客体:破坏国家对xxx的管理制度;xxx人的xxx合法权益(一个对公、一个对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