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复习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发布时间:2009/12/23 12:33:4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一、妨害公务罪
(一)客体要件(法益):公务活动
(二)客观要件:
1、4种行为方式
前3款:要求暴力、威胁方法,但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第4款:不要求暴力、威胁方法,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2、行为对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
3、依法执行职务的判断
抽象的职务范围、具体的职务范围、执行职务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行为时
4、行为时间:正在执行公务
5、行为手段与内容:危险犯 or 实害犯?
(三)主观要件:故意
二、招摇撞骗罪
(一)客体要件(法益):
国家机关的威信与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非数额较大财产)
问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给他人好处的、单纯声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如何处理?
(三)与诈骗罪(266)的关系/对比149
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相当原则的关系
三、伪证罪
四、窝藏、包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