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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复习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发布时间:2009/12/23 12:33:4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一、妨害公务罪
  (一)客体要件(法益):公务活动
  (二)客观要件:
  1、4种行为方式
  前3款:要求暴力、威胁方法,但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第4款:不要求暴力、威胁方法,但要求造成严重后果
  2、行为对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
  3、依法执行职务的判断
  抽象的职务范围、具体的职务范围、执行职务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行为时
  4、行为时间:正在执行公务
  5、行为手段与内容:危险犯 or 实害犯?
  (三)主观要件:故意
  二、招摇撞骗罪
  (一)客体要件(法益):
  国家机关的威信与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骗(非数额较大财产)
  问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给他人好处的、单纯声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如何处理?
  (三)与诈骗罪(266)的关系/对比149
  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相当原则的关系
  三、伪证罪
  四、窝藏、包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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