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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09年攻读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09/9/27 10:48:54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招生专业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是国务院学位办设立,经全国联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录取分数段录取的非全日制学位教育,采取每学年集中授课或利用业余时间授课的教学方式,毕业后由教育部统一颁发硕士学位证书。2009年黑龙江大学批准招生专业有七类: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具体招生信息见表一。

  表一:黑龙江大学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信息

  

招生专业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限额

学 费

学制

法律硕士

410100

  法律硕士

自定,最高限额200人

9000元/年

三年

工程硕士

430109

  电子与通信工程

自定

6000元/年

三年

430110

  集成电路工程

自定

三年

430111

  控制工程

自定

三年

430112

  计算机技术

自定

三年

430113

  软件工程

自定

三年

工商管理硕士

460101

  工商管理硕士

35人

28000元

二到四年

农业推广硕士

470104

  植物保护

自定

7000元/年

三年

公共管理硕士

490100

  公共管理硕士

50人

27000元

二到四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5701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30人

9000元/年

三年

高等学校教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5人

6000元/年

三年

010102

  中国哲学

5人

三年

020101

  政治经济学

5人

三年

020206

  国际贸易学

5人

三年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5人

三年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5人

三年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5人

三年

050301

  新闻学

5人

三年

071005

  微生物学

5人

三年

120502

  情报学

5人

三年

  二、报考办法

  (一)报名条件

  各专业的报名条件详见表二。教育部学位中心规定,报考者必须对照相应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参加了考试,成绩合格,招生单位仍可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部分。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由报考者所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各省报名网址请于6月25日后登陆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查询。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所在省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注意:网报时须记录本人的报名编号)。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网报编号,否则不予接待。报考黑龙江大学的考生须到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6至18日,地点为哈尔滨工程大学办公主楼(1号楼)南楼。届时请携带资格审查表(样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到确认地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外省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在所在省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确认时打印并签字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于7月20日至28日间送至或邮寄至黑龙江大学研招办(主楼315室)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与录取

  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在报名点所在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具体领取安排另行通知。联考成绩一般于12月中旬公布。我校法律硕士与高校教师硕士的政治理论考试、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政治理论考试和专业知识与技能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的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工程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的第二阶段考试于联考成绩公布后择日进行,成绩合格即可录取。最终录取时间为2010年3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黑龙江大学研招办

  联 系 人:贲利  刘柏威

  联系电话:0451-86608729

  网    址:210.46.97.212

  E-mail:  yzb@hlju.edu.cn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150080

  考生也可向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咨询,具体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表二。

专业名称

报考条件

考试科目、联考大纲及参考书目

报名费

  法律硕士

  高大伟

  0451-86608808

  1.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2。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1。外国语(英语或俄语):为全国联考,满分100分,《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2。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满分300分,《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于联考成绩公布后择日进行。

  ★我校举办联考科目考前辅导班,有意者可于7月20日到黑大汇文楼824室报名,届时请携带照片一张,也可电话咨询专业学位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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