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考研硕士 >> 法律硕士 >> 正文
2015年法硕辅导:民法上的代理详解
发布时间:2010/1/13 20:23:10 来源:www.xue.net 编辑:城市总裁吧
  民法上的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之分。其特点是:
  1、 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
  2、代理人所代理的行为必须是民事行为
  3、代理人只要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可以独立进行代理活动;
  4、代理人代理活动的一切法律后果都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