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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硕士民法预热辅导(20)
发布时间:2010/1/20 11:57:5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很重要)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称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
  民事行为包括合法民事行为与不合法民事行为。合法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与某些事实行为;不合法行为又包括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
  前面讲民事法律关系的时候,民事行为(表示行为,表意行为,能产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与事件相对)分为:民事法律行为(能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与事实行为(又分为合法不合法)相对。
  民事行为在逻辑上是包容的关系。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
  民事法律行为特征:
  1.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本要素。意思表示是指民事主体将设立、变更或消灭一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人们有目的,有意识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
  2.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行为。如邀请朋友看电影、去饭馆吃饭等,并没有希望产生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就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有的虽然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并不是行为人所预期的或正好相反,如侵权行为所引起的赔偿对方损失的结果等(事实行为),这些都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包括内容合法,也包括形式合法。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把家里的MP4拿出去玩,然后扔掉了。此时单放机是否变成了无主物呢?没有。因为抛弃所有权是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抛弃的意思表示有效。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扔掉了,就变成了无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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