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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硕士民法预热辅导(24)
发布时间:2010/1/20 12:01:5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是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四个有效要件来认定: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式合法。
  知假买假,利用他人的违法行为来营利。不能双倍赔偿,因为并非对于欺诈行为不知情,是民法上的期诈。案例。
  各个的构成要件:故意,行为,因果关系。
  除此以外,按合同法规定,在合同当中有下列条款的无效:1、以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而要求免责的(比如:公伤概不负责)。但由于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的公伤,雇佣人可以免责。2、因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要求免责的。(如护士可以注意到医生没有注意到的过失就是重大过失)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以下两种: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具体包括:(1)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如把买卖误解为赠与行为;(2)对标的物的误解,如把复制品当作原件;(3)对价金的误解,如将10000元误认为1000元;有一年的法硕考题,相机标价少标了1000元。(4)对当事人的误解,如把某甲当作某乙。民法上的误解仅限于对行为内容的误解,不包括对行为的动机的误解,而且这种误解是重大的、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造成的。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特点:(1)行为结果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而另一方则获得显然超过了正常情况下所能获得的利益(暴利);(2)不利一方当事人所为民事行为并非是其本意。如是由于屈服于对方权势、缺乏经验或过于轻率等;(3)这种不公平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或者是当时社会所公认的不公平。需要注意的是,此所谓显失公平仅指一方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对方的缺乏经验而造成的不公平,而不包括因为受欺诈或受胁迫而造成的不公平。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重要):口决:挑事主1.无效的条件不同。无效民事行为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也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争议,该行为都是无效的,是绝对无效;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相对无效,是有条件的无效。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法院或仲裁机关认可是该行为无效的前提条件。2.无效的时间不同。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没有约束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就有了约束力,只有在被撤销后,才丧失法律上的效力。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1年(除斥期间。一般民事行为。若是合同行为,则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无效的民事行为,没有这种时间限制。3.主张无效的人不同。无效的民事行为,双方当事人或与该民事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主张无效,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在受理的案件中发现属于无效范围的,也可以主张确认其无效;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只有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通常是因该行为而蒙受不利的一方)才可主张无效,其他人不享有撤销权。另外,在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中,如果属于部分无效的,没有被撤销的部分继续有效。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重要):是指法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有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使之有效或无效的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行为是一种允许事后补正的法律行为。主要有: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依法不能从事的法律行为。其行为效力有待其法定代理人确认。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3.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从事的法律行为。4.在债务人擅自转让债务的行为,因以债权人是否同意该转让行为而使其效力有所不同,所以,债务人转让债权的行为也可以认为是效力待定行为。
  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事先征得同意,是当然有效。效力待定的才需要事后追认有效。尹的案例。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后果: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追缴财产(追缴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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