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律硕士宪法学习题(3)
发布时间:2010/1/5 12:14:04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下列关于制宪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宪法的制定是制定主体依据程序制定宪法、行使制宪权的活动
B.制宪权的概念源自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法治思想以及中世纪的根本法思想
C.制宪权、修宪权、立法权属于同一层次的权力形态
D.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起草机关
「答案」 C
「考点分析」 这是考查对制宪权内涵的理解,在四项中,只有第3项是错误的。因为一般认为制宪权是创制宪法的权力,而立法权是由宪法所设定的权力,两者明显不处于一个层次。
依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
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纲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
「答案」 C
「考点分析」第1项分类的依据是宪法有无统一的法典形式;第2项分类的依据是宪法的法律效力和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第4项分类是现代一些宪法学者对宪法所进行的分类,没有多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