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宪法学试题(2)
发布时间:2010/1/5 13:17:52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紫藤
7、 我国宪法的修改,由( )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A、中共中央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答案】CD
【考点分析】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所以第3项和第4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但不可提宪法修正案。另外,中共中央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但不是正式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中共中央的“建议”后以自己的名义向全国人大提出正式议案。
8、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享有不受法律追究的权利是指在
A、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
B、各种会议上的发言
C、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表决
D、进行视察活动时的一切行为
【答案】AC
【考点分析】宪法第7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全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所以第1项和第3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设计这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大代表能够真正在没有外来干涉和压力的情况下行使自己的职权,因而只能是在人大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
9、 根据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但( )除外。
A、司法终审权
B、外交权
C、国防权
D、货币发行权
【答案】BC
【考点分析】香港特别行政区第13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第14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第111条规定港币的发行权属于香港特别区政府。所以第2项和第3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香港特区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但外交和国防属于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项,特区虽然实行高度自治,但毕竟不是一个国家,不能行使这两项职权。
10、 我国公民广义的人身自由包括
A、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C、住宅不受侵犯
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答案】ABCD
【考点分析】宪法第37条、38条、39条、40条分别规定了公民的人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考生注意】狭义的人身自由仅指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实质上是人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其范围要比广义的狭窄。
11、 全国人大常委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 )的职务。
A、 国家行政机关
B、 审判机关
C、 中央军事委员会
D、 检察机关
【答案】ABD
【考点分析】 宪法第6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所以只有第3项是错误的。
【考生注意】我国普通的全国人大代表允许兼职,但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兼职,这一制度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为了保障他们能够集中时间行使常委会的职权;二是常委会负有监督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的职责,如果允许他们兼任这些职务,即有自己监督自己之嫌。另外要注意的是,它不包括第3项。
12、 根据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必须是年满( )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A、 18周岁
B、20周岁
C、23周岁
D、25周岁
【答案】C
【考点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9条规定,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年满23周岁。所以只有第3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18周岁是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基本条件,担任法官和检察官必须年满23周岁。 [NextPage] 三、 分析题(本题12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
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请以这一规定来分析宪法规范所具有的最主要的特点)
【答案】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这一规定体现了宪法规范所具有的一些主要特点:
(1)最高权威性。宪法规范的最高权威性是指宪法规范的地位和效力高于其他法律规范。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母法、基础法,其他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的依据,因而宪法规范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同时,虽然所有的法律都有法律效力,但宪法规范的法律效力最高,其他法律规范不能与宪法规范相抵触,否则无效。而且在一切国家机关、各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所有行为规范中,宪法规范是最根本的行为规范。本题的规定实际上规定了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体现了最高权威性。
(2)原则性。宪法规范的原则性是指宪法规范只规定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而且在文字表述方面,宪法规范也非常简明概括。本题中的规定,实际上是一个很原则的规定,只是确立了一个基本的原则,而且文字表述也很简练。
(3)无具体惩罚性,一般国家的宪法本身并没有具体的惩罚性规定。本题中的规定就体现了这一点,它只是规定公民应该如何,并无具体的制裁措施。
【考点分析】这是考察宪法规范的特点,但不是简单的问答题,而是以分析法条的形式出现。答题时首先要仔细分析该题的考点在哪里,即出题人要考察什么,然后回想教材中相应知识点是如何论述的,再将法条和相应的知识结合起来,寻找二者的连结点。
【考生注意】法条分析题是宪法学中相对灵活的试题,在回答这类问题时,分为三步,第一步找出本题所要考核的宪法学中的知识点(有时不止一个),第二步回想教材中对该知识点的相关论述,第三步将法条与知识点结合起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