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硕指导宪法学辅导习题解析十八
发布时间:2010/5/8 10:31:3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1.在我国,矿藏、水流的所有权属于( )。
A、社会
B、集体
C、国家和集体
D、国家
【答案】D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是国家的专有权,宪法第9条规定,除矿藏和水流外,其它也可属于集体所有。
【注意】关于资源的所有权在以前考过多次,要对宪法的相关规定仔细分析,找出其中的要点并且记住。
2.在宪法中体现议会至上原则最典型的国家是( )。
A、英国
B、法国
C、美国
D、中国
【答案】A
【考点分析】议会至上在英国又称为议会主权。
【注意】这也是以前考过的试题。英国宪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议会至上,其他国家一般没有如此明确的提法。
3.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
A、民主集中制
B、人民民主专政
C、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答案】 D
【考点分析】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机构实行的原则,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只有第4项是正确的。
【注意】要将政权组织形式与国体、国家结构形式等类似概念区别开来。
4.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1条的规定,有权决定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的机关是( )。
A、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中共中央政治局
D、国务院
【答案】B
【考点分析】宪法第31条明确规定有权决定在特区实行的制度的机关是全国人大。
【注意】只能是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不可以。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的是( )。
A、发行货币权
B、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C、国防权
D、立法权
【答案】C
【考点分析】特区基本法第2条、第111条分别规定了特区的自治权,包括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发行货币权。
【注意】外交和国防不是特区的自治权,由中央来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