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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0/6/25 13:24:07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山东大学创建于1901年,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我国第二所国立大学。一百多年来,历经山东大学堂、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以及三校合并组建为新山东大学等几个历史发展时期,迁徙分合、春华秋实,山东大学发展成为中国现代大学教育的重要发祥地和文化科教的重镇。 
  山东大学坐落在山水秀美、风光旖旎的泉城济南市,现有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趵突泉校区、千佛山校区、软件园校区和兴隆山校区6个校园,并在“最适宜人居”的海滨城市威海设有分校。学校占地5355亩,南依泰山,东临黄海,钟灵毓秀,人才辈出。 
  学校名师荟萃,人才济济。现有专职教师3700余人,院士7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29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2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和特聘专家岗位28个,国家级教学名师8人。其中,教授1061多人,博士生导师600余人,兼职与合作博士生导师近40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000余人。 
  学校具有雄厚的学术科技实力。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推广中心各1个,国家“111创新引智计划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另有大批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连续十几年被SCI收录的论文数进入全国高校前十位。近年来,在物理、数学、医学等领域又取得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作为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山东大学的研究生教育获得了长足发展。2000年6月,山东大学获准设立研究生院。目前我校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9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74个;专业学位博士点2个、硕士点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6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1.5万余人(其中博士生3000余人,硕士生12000余人),另有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1万余人。 
  我国的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教育是与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并行、功能互补的大学后终身教育制度,是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科技迅猛发展,高层次人才需求量加大,大力发展在职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2008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中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立足省内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使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资津贴等方面要与同级别学术学位研究生同等待遇。”在全社会弘扬接受更高层次教育、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本领的良好风尚,落实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目前,山东大学研究生层次在职教育招生类别有: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在职申请临床医学硕士、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在职申请口腔医学博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以及高级专门人才的培训班等。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密切跟踪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积极开展研究生在职教育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合作,探索在职研究生教育新形式,采取订单式为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等单位培养高层次人才,聘请合作单位的高级技术和管理人员作为我校的合作导师,共同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满足用人单位需求。2000年以来,我校研究生层次各类在职教育学生达45000余人,已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为构建高层次人才终身教育体系做出贡献。山东大学愿诚揽天下英才,广交各界挚友,服务社会,再创辉煌。 
  沧桑砥砺百余年,激情涌动谱华篇。目前,山东大学已进入“十一五”重要发展时期。在新的历史起点,山东大学将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弘扬传统,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办学,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全面实施学术振兴计划,努力建设具有德性、思想性、创新性、特色性和“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山东大学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1.法律硕士(J.M)代码:410100 
  2.工程硕士(含21个领域)代码:430100 
  3.公共管理硕士(MPA)代码:490100 
  4.公共卫生硕士(MPH)代码:510100 
  二、报名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所有报考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照相、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7月上、中旬。 
  考生可于6月30日后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查询各省网报具体时间和网址。山东地区考生可于2010年7月1日至15日登录http://zyxw.ujn.edu.cn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生须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网报编号到各省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报考者仔细核对现场确认时当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阅读并核对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我校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可在我校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确认和办理照相等有关手续的,本次报考无效。 
  山东大学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间: 
  2010年7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报名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北门18号学生公寓裙楼大厅。 
  各类别报名考试费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收取。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参照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报考条件,报名前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我校对考生是否符合有关学位类别报考条件的审查,全部安排在复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和推荐意见处加盖公章。考生准备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待山东大学进行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审验。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特别提示:考生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并提供真实的报名信息,如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四、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日期为:10月30日至31日 
  考生于2010年10月1日至29日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本。待考试时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副本,在入场时换领准考证正本参加考试。 
  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联考成绩、招生名额及招生单位的培养条件自行确定复试分数线,并根据考生的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相关测试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六、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标准执行。 
  七、其他 
  相关事宜可参见以下网站: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中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http://www.meng.edu.cn 
  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http://xwb.sdpec.edu.cn 
  山东大学研究生院http://www.grad.sd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在职教育中心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0531)88366060 
  传真:(0531)88563495 
  欢迎各界有志之士 
  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法律硕士招生目录 
  专业学位代码:410100 
  招生单位: 
  山东大学法学院电话:(0531)88377186联系人:任老师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电话:(0631)5688923联系人:门老师 
  本专业以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法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等九个二级学科专业为支撑,主要面向司法系统及社会其它行业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符合其职业要求的、具有法律思维与技艺的、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教学中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方法,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扩大学生的知识面,除本院教授讲授外,还邀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立法、司法、执法、管理等部门的专家授课。为了使学生能主动灵活地选修课程及安排学习进度,将采用学分制。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社会其他行业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名额:100人 
  (三)考试科目 
  ①英语;②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③政治理论; 
  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四)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治理论复习指导》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周向军等主编。 
  注: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资格审查表“报考院系”栏注明“山大本部”或“山大威海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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