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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硕士法理学第二章法律历史(2)
发布时间:2010/6/29 9:34:48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五、社会主义法:
  崭新的法律类型,其产生以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为前提,在彻底否定旧法体系效力的基础上创制产生,但同样存在继承问题、中国社会主义类型法的出现是以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法律为基础、我国的第一部宪法1954宪法,其特点:①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②国家意志性和客观规律性统一③公民权利和义务统一④国家强制实施和人民自觉遵守统一
  六、 法律起源规律
  ①跟随生产力发展进程渐变的规律、②与国家同步产生的规律、③与宗教、道德从融合到分化的规律、④法律的产生经历了出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漫长过程
  七、 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
  ①不断进步的规律②法律发展受经济条件决定的规律③法律历史类型的更替与继承的规律④依赖于革命或改革而发展的规律
  八、 法系的定义:根据若干国家和地区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所具有的共性而进行的法律的一种分类,它是这些具有共性或共同传统的法律的总称
  1. 英美法系特点:①以英国为中心、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②以判例法为主③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④法律发展中法官作用突出⑤体系庞杂缺乏系统⑥注重程序的诉讼主义
  2. 大陆法系特点:①全面继承罗马法②法典化,概括化抽象化③明确立法和司法分工④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作用大
  3. 大陆法系vs.英美法系:①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历史上罗马法以民法为主要内容,明确立法和司法分工,实行法典化,法学推动法律发展②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诉讼中心主义,法律发展中法官作用突出
  九、西方两大法系区别
  1. 从法律渊源来看 (制定法vs.判例法)
  2. 从法典编纂来看 (法典vs.单行法规)
  3. 从法律分类来看 (公法私法vs.普通法衡平法)
  4. 从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来看 (职权主义法官积极主动vs.当事人主义法官消极中立) (重法律解释vs.重相似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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