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的基本步骤分为三个阶段,每个洗钱行为都不会超越这三个阶段。但具体到洗钱的方法,则多种多样,究竟要采用什么方法,这和洗钱者所处的地区、执法环境等因素有关。常见的洗钱行为,有以下三个手段:现金手段、贸易手段和金融手段。每个手段都有自己的方便之处,一次完整的洗钱往往是多种手段的结合。
(一)现金手段
国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2000—2001年度关于资产种类的报告中指出:“现金仍然为主要形式,甚至最为主要的形式,目前,非法来源的资金,就是以这种形式在不断地生成。”大多数犯罪收益起初都是现金,所以如何处理现金成为洗钱的第一步。
1、现金偷运。如何将脏钱投入流通领域而又不被怀疑,是洗钱者面临的主要问题。如果脏钱只是几万元,则很容易安全地在消费场所花掉,但大宗走私等犯罪活动往往带来令人应接不暇的现金,要处理这大量的现金不是件容易的事。如果洗钱者所在的国家反洗钱监管严格,为了逃避惩处,洗钱者则需要把现金偷运到境外监管宽松的国家和地区,比如那些自由经济区。
为了防止现金偷运,众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都建立起了限制某一额度以上的现金、货币票据或贵重物品出入境的制度。为了逃避这些制度的管制,洗钱者得秘密偷运,因而他们第一步要做的事情就是把零售毒品得来的小面额纸币换成大面额钞票,以减少现金的体积,方便偷运。
换成大面额钞票后,洗钱者需要雇佣递送人。在雇佣递送人时,洗钱者非常谨慎,他们要事先了解递送人的真实身分以及近亲属情况,这基于这样的考虑:一旦递送人有款潜逃的企图,或一旦递送人被抓获并有了供出背后洗钱者的想法,洗钱者可以递送人的近亲属做人质对递送人施加压力。递送人偷运现金的方法多种多样,如夹在行李包、塞进洗发水瓶、装入小袋子然后吞入腹中,等等。
每年现金偷运的数量是巨大的,1999年9月至2000年2月,欧盟在15个国家的海关部门进行的突击检查中,一共从过往旅客处查获了16亿欧元,其中85%是现金。在多数情况下,偷运的数额都超过20万欧元。
2、化整为零存入银行。国际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大部分成员国对存款都划定了一个临界数额(通常在7000至15000美元之间),超过临界数额银行必须对客户及银行帐户真实受益人身份进行确认,同时要把相关的材料保留至少5年。对于想把大量现金不令人注意地存入银行的洗钱者来说,这一制度无疑是最大的障碍。
为了绕开这种洗钱障碍,洗钱者精心筹划,他们把从犯罪中攫取的收益化整为零分成许多小份,每一份均低于法律规定的临界数额,然后通过雇佣代理人把一笔笔小数额现金存入银行。据估计,一个中等大小的犯罪组织,如果雇佣20到30个代理人,每个星期能存入100到200万美元或欧元。
强制性登记最低数额的政策给洗钱设置了障碍,这对预防洗钱行为效果是明显的,且临界数额制定得越低预防洗钱行为的效果会越好。但是,一个过低的临界数额会给实际运作带来困难,而这正是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把脏钱安全存入银行的空间。
(二)贸易手段
洗钱的基本目的就是要使人把犯罪收益误认为是合法经营收益,因而洗钱者有必要选择一种或几种能够掩人耳目的经营活动为其洗钱作掩护。
1、通过现金结算贸易洗钱。洗钱最简单的办法之一就是把犯罪收益与合法经济活动收益混杂在一起,这就要选择一种由大量现金周转的商业经营活动,然后把要清洗的脏钱混入正常的营业收益中。在芝加哥,黑手党的中的金融专家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开始向自动洗衣行业进行过投资,然后把犯罪收益混入洗衣收益中向税务机关申报,这就是典型的通过现金结算贸易洗钱的方法,也即“洗钱”一词的由来。
通常,被破获的洗钱网络都是利用大量接触现金的传统经营行业进行洗钱,例如饭店、夜总会、出租汽车公司、汽车经销商、旅行社等。近年来,不动产也常有洗钱者的出没。
2、通过伪造盈亏差额洗钱。伪造企业盈余额,使企业看起来好像是获取了巨额利润,而事实上这些企业取得的利润要小得多,这中间的差额就是被清洗的脏钱的数量。所有的公司的盈亏额都必须经过财务认证,因此洗钱者倾向于选择那些管理不严或难以实施监控的部门,如电话充值卡经销公司。
有的洗钱在一系列企业间进行,其中某些企业盈利,某些企业则没有盈利,这就使资金从一个企业转到另一个企业有了借口。通过在一系列企业间运作,通过杠杆的作用,洗钱的数额比单个企业要大得多,而且过程更为复杂,给侦查工作增加了难度。
3、通过伪造发票或商业票据洗钱。通过伪造发票等财务票据证明交易的存在,以掩饰商业运作的犯罪性质,这种方式并不新鲜,也并非洗钱犯罪所特有。洗钱者常用的手段是,通过直接在走势的商品或黑市商品上做手脚,或者通过伪造发票或贸易票据,在实际商品与其金融价值之间故意制造一种失衡的假象,目的是为了使不法交易收益能够混入其中进入金融流通领域。
通常情况下,购买者以高于市场公认的价格付款,洗钱的数额就等于发票上开出的数值与货物实际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再扣除给付中介人的佣金。这当然意味着买卖双方具有同谋关系。
4、通过黄金和宝石进出口贸易洗钱。利用黄金进出口贸易洗钱的最大优点在于他能够做到在短时间内清洗几亿美元的资金。1988年美国“极冠行动”揭开了黄金在洗钱中的作用这个谜底。在这次行动中得知,洛杉矶的珠宝商以他们的合法经营活动作掩护,伪造向南美洲国家定购黄金的进口订货证明,目的是掩饰麦德林贩毒集团清洗毒赃的行为。在2年时间内,有60亿美元被清洗,掩藏在向玻利维亚定购黄金的付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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