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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法律硕士法理学简答题:法律特征
发布时间:2011/1/10 11:26:5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简述法律的特征

  (一)形式特征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1)行为关系是法律的调整对象

  2)法律的规范性

  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和认可

  1)制定和认可是法律创制的主要方式

  2)法律的国家性

  3)法律的普遍性

  3.以权利和义务为双向调整机制

  1)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2)法律的利导性

  4.通过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1)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法律的程序性

  (二)实质特征

  1.法律是意志和规律的结合

  2.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

  3.从应然意义上讲,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

  二、形式特征为什么说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答:1)法律的要素以法律规范为主,而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是以授权、禁止和命令的形式规定了权利和义务。法律规范中的法律后果则是对权利义务的再分配。

  2)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调整主要是通过权利义务的设定和运行来实现的,因而法律的内容主要表现为权利和义务。

  3)权利是主体法律地位的体现,不管法律是怎样的法律,不管这种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还是以义务为本位,权利和义务总是被立法者所充分重视,也总是受到社会各成员关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特定,它明确地告诉人们该怎样行为,不该这样行为以及必须这样行为;人民呢根据法律来预先估计自己与他人之间该这样习惯难为,并遇见到习惯难为的后果以及法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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