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考研硕士 >> 法律硕士 >> 正文
2015年法硕民法辅导: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1/1/20 12:16:40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什么叫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指当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暂时、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制度。

  我市在哪些方面实行了社会统筹?

  答:我市已经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四个方面实行了社会统筹,女职工生育保险也将按计划实行社会统筹。

  养老保险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做到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什么是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制?

  答: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制是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结合的制度。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答: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什么?

  答: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另由企业为提高本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用自有资金而设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其效益情况自行确定,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国家提倡企业为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什么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答: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根据个人收入情况自愿参加的一种养老保险形式。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个人自愿选择经办机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金由个人所有。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虽然都具有互助互济、保障人民生活安定的功能,但是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根本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保险目的和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不是以赢利为目的,属于国家基本保障的性质。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以赢利为目的并根据投保额决定补偿额。遵?quot;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属经济性质。

  (2)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目的在于保障他们在老弱病残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而商业保险是被保险人根据生命不同阶段、身体不同部分或根据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投保,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3)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社会保险强调劳动者必须履行社会保险的义务,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后才能获得享受社会保险金的待遇和权利,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商业保险的保险金额取决于投保时缴纳保费的多少,以投保额决定偿还额。

  (4)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而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多少和投保的长短。

  (5)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属于社会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金融企业的经营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6)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属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是以主管社会保险制度的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机构为主体的。而商业保险属于财政金融体制,是以由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专门经营保险业的法人为主体。各保险公司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哪些企业和人员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答: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

  企业包括:国有、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央及军队在京企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私营企业,外省市驻京企业等各类所有制企业。

  人员包括与上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具有城镇户口(含外埠)的劳动者、与乡镇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自由职业者、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

  已经投了商业人身或人寿保险的职工,是否可以不加入社会养老保险?为什么?

  答:不可以。社会养老保险即指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参加商业保险的企业或职工也必须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因为基本养老保险是依据法律、法规强制实行的法定保险制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每个企业和职工应有的权利也是其应尽的义务。商业保险做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形式,由企业和职工自愿选择参加,但不能取代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什么?

  答:《规定》实施后,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缴费时间的长短和缴费额度的多少。因此,职工缴费时间越长,缴费额度越高,其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水平就越高。反之则低。这充分体现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关系。

  什么是缴费工资?

  答:缴费工资是指单位及个人按规定比例计算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缴费工资是个人计算养老金水平的重要依据。

  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什么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企业和被保险人应当根据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被保险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8年缴费比例为5%,自1999年1月起调整到6%,以后每两年提高1%,最终达到8%。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依据。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做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被保险人本人无法确定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纳基本养老金的基数。企业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为什么将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改为"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答:按原有规定,企业缴费基数和个人缴费基数相互脱节,企业与个人之间没有相互制约机制,不利于基金的审核和收缴。实行新的缴费基数,加强了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之间的联系,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被保险人的缴费积极性,便于被保险人监督企业缴费,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同时也简化企业缴费基数的核定。

  为什么将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改为"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答:企业缴费基数下限的改变主要由于相当数量困难企业和企业低收入职工的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如按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缴费,企业与个人难以承受。为了使困难企业和职工也能够按时足额缴费,不增加企业及职工的负担。缴费标准下限采取最低工资标准,既益于企业和职工接受也便于操作。

  企业和被保险人怎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企业的开户银行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结算方式按月扣缴。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的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存档的人员,企业集体委托存档的,可以在委托存档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按本市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办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手续;个人委托存档的,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本市企业和个人缴费标准比例之和,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在企业工作的,其企业缴费部分由企业承担。)

  无法确定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个人无法确定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新招收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新招收人员以本人到企业工作第一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并按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第二年缴费工资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失业后再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失业后再就业人员以本人到新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本人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在医疗期内的病体人员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在医疗期内的病休人员,当年缴费按上一年本人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其病休期间领取的病假。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