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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硕民法辅导:一般租赁合同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1/2/15 11:37:09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一般的租赁合同有哪些内容?

  答: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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