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申请认定初级 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 能力测试标准
(注:现场无学生的 试讲)
编号: 申请人姓 名: 试讲内容(课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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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测评内容 |
测 评 内 容 |
测评标 准及分值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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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达到 |
基本达到 |
部分达到或全未达 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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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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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教学
目的的能力
(15分) |
教学目标明确,符合 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实际;并结合教学内容适时渗透思想教育,体现素质教育精神。“三个维度”关系处理恰当。 |
15--13 |
12--9 |
8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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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掌握教材
内容的能力
(20分) |
教学内容正确,能灵 活使用和处理教材,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及素养的形成。 |
20--17 |
16--13 |
12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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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组织课堂
教学的能力
(20分) |
面向全体学生,发展个性,尊重学生,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突出。具有组织协 调能力,善于营造课堂心理气氛,教学民主,师生,生生间交流互动,信息反馈充分;教学过程合理环节紧凑。 |
20--17 |
16--13 |
12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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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学基本
素 养
(15分) |
讲解深入浅出,条理清晰;教学语言准确、生动简洁、普通话标准、流利, 教态自然;板书设计合理、工整;教学过程完整流畅,前后衔接自然 |
15--13 |
12--9 |
8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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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用现代教
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
(15分) |
注意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导教学,能恰当运用教具、学具帮助学生理解学习 内容。演示操作规范。 |
15--13 |
12--9 |
8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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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学效果
(15分) |
达到教学目标,课堂 气氛好,听候总体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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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 |
12--9 |
8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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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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