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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练习(5)
发布时间:2011/4/3 9:48:11 来源:www.xue.net 编辑:城市总裁吧

  第三章 注 册(3)

  第二十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测绘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原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三)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的证明、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第二十一条 注册测绘师因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失效。

  第二十二条 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注册测绘师本人或者聘用单位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家测绘局审核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四)被依法撤销注册的;

  (五)受到刑事处罚的;

  (六)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关系的;

  (七)聘用单位被依法取消测绘资质证书的;

  (八)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九)因本人过失造成利害关系人重大经济损失的;

  (十)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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