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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精讲(3)
发布时间:2011/4/3 9:54:45 来源:www.xue.net 编辑:城市总裁吧

  (四)、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公布制度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商后,报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五)、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制度

  第二十一条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建立地理信息系统,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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