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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1/6/15 15:06:56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admin
  新疆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大学,是新疆与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教育资源丰富,办学实力雄厚。
  一、报名及招生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人数 
  2011年我校法律硕士(J.M)招生限额为50名。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程序和要求
  1. 资格自审。
  报名考生须自查是否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 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011年7月1日至14日期间,报名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以下简称“学位网”)“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
  3. 上传考生本人近期电子照片。
  上传考生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1)。
  4. 考生网报成功后,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2)。
  (二)现场确认要求
  1. 2011年7月15日至18日期间,已经报名的考生到新疆大学现场确认点校验身份证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2. 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缴纳考试报名费并现场确认。考生本人仔细核对现场确认软件当场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无误后签名确认。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3. 考试报名费按国家规定收取。
  三、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要求: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进行资格自审,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我校在录取前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2.资格审查时间请于2011年12月登录我校研究生网页查询。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2.英语、专业综合考试的全国联考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30日。
  3.政治理论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考试内容

参考书目

编著者

出版社及版本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逢锦聚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2月第2版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吴树青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修订版

  具体考试时间请于2011年12月登录我校研究生网页查询。
  4.联考科目考试大纲: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综合: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代码为:410100。
  五、录取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的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政治理论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六、 学习年限和学费
  1.学习年限
  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四年。主要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上课。
  2.学费
  法律硕士(J.M)学费为9000元/生·年。
  七、学位授予
  法律硕士在规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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