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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全工程师《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辅导6
发布时间:2011/7/21 8:50:35 来源:城市学习网 编辑:ziteng

  11、班组成员要有“安全第一”的意识,“我要安全”的觉悟,“我会安全”的技能,“我管安全”的义务,“我保安全”的责任,做到自我防护,自主管理、自我教育。

  12、每周生产调度会布置的安全工作要全面落实。

  13、严格落实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制度,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记录,由安全员监督检查。

  14、危险场所及危险设施应采取防范措施,设立标志,要害岗位、重要设施要人人清楚。

  15、火药库、油库、化验室、氰化钠库、发配电室、信号室、锅炉房、污水处理厂等要害部门必须做到出入记录齐全,物资支领手续齐全,标志悬挂醒目。

  16、工作前要充分休息,班中不准打闹,不准带小孩及无关人员到生产作业场所,杜绝带病上岗。

  17、上岗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上岗证由安全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18、各种大型安装、维修、检修等重点工程,各单位必须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方可施工。在重点项目检修过程中,单位必须设立监督岗,3米以上高空作业须系上安全带。

  19、接班时或工作期间,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安全设施以及使用的工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立即修理、更换,不许带病运转和勉强使用。

  20、各种防尘、防护设施必须安全可靠,操作岗位工人及班组长上班和生产管理人员进入车间、工段,必须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

  21、氧气瓶、乙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2、在禁止烟火的场所不准出现烟头,各种防火器材配备齐全,会正确保管使用。

  23、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工作期间不准脱岗、睡岗、串岗,做私活,不经领导批准不准顶替他人上岗,更不准一人私自顶替别人连班。

  24、不许在运转设备旁休息、换衣服,或把衣服放在运转设备旁。

  25、及时整改公司、车间下达的隐患通知书所指出的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26、通勤车辆必须装有扶梯、拉手、拉杆等,车厢栏板不得低于1米。

  27、禁止跨越钢丝绳、皮带和电缆。

  28、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由有关单位批准,执行本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由安环部人员及所到单位领导指定人员陪同。

  29、不准私自安排、调动、设置特殊作业人员。

  30、因违章违制被公司或职能部门通报的人员,年累计被罚款超过500元者,取消评比任何先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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