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理机构的建立步骤、组织形式及监理人员职责分工(是多年重点)(约占75%)(考核点一.五)
1.多年重点,以整监理规范》(3.1~3.3)盟准,参考教材第五章第四节(且种组织形式)。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组织机构建立步骤(教材第五章第四节);监理规范3.1
(2)组织机构的组织形式(教材第五章第四节);多年重点也是难点,应掌握各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及适用条件,它是本考核点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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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组 织形式 |
特点 |
优点 |
缺点 |
适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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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制 |
(1)任何一下级只受唯一上级命令 |
(1)机构简单 |
(1)实行无职能部门的个人领导(2)对总监要求全能 |
(1)能划分若干子项的大型工程(2)施工范围大,分散为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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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制 |
(1)设立专业性职能部门 |
(1)加强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 |
(1)下级受多头领导 |
(1)大中型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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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职能制 |
(1)直线指挥部门拥有对下级指挥权,对部门工作负责 |
(1)直线领导,统一指挥 |
(1)职能部门与指挥部门易产生矛盾 |
(1)大中型工程(2)专业性、技术性复杂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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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制 |
(1)纵向管理系统为职能系统 |
(1)加强了各职能部门横向联系(2)有较大机动性(职能人员调动) |
(1)纵横向的协调的工作量大 |
(1)复杂的大型工程 |
(3)建设各方关系(多年重点)①合同关系;②监理与被监理关系;③业务关系;④总分包关系等应能划清界限。
(4)监理人员的构成、要求及职责分工——以监理规范3.1及3.2为准,参考教材第五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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