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与内容(熟悉内容11项)P62~64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有很多形式。如,召开各种会议、安全检查、行政许可等等。对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和颁发管理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许可是两种十分重要的形式。
1、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一般程序5步:
1)监督检查准备
3)作业现场检查
4)提出意见或建议
5)发出《整改指令书》、《处罚决定书》
2、颁发安全生产事项许可,一般程序:6步
1)申请:提交申请书、文件、资料等。
2)受理: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按有关规定受理。
3)征求意见:听取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
4)审查和调查:
5)作出决定
6)送达
注意:考过上述程序。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熟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多种多样,召开有关会议、安全大检查、许可证管理、专项整治等等,综合来说,大体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3种。
1.事前的监督管理
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审批,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
2.事中的监督管理(方式2种)
主要是日常的监督检查、安全大检查、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许可证的监督检查等。事中监督管理重点在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方式主要有两种:行为监察、技术监察。
(1)行为监察。
即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等工作。
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提高用人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对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严肃纠正和处理。
(2)技术监察。
即是对物质条件的监督检查,包括对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三同时”监察;
对用人单位现有防护措施与设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监察;
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配备与作用的监察;
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危害性较严重的作业场所和特殊工种作业的监察等。
其特点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技术监察多从设备的本质安全入手。
3.事后的监督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以及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NextPage]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熟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7个方面)
1.安全管理和技术
是否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能贯彻执行;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察,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做到“三同时”。
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对单位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隐患治理
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
4.伤亡事故
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做好事故的报告、登记;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统计、分析;事故的预测和防范,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5.职业危害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毒物危害,粉尘危害,噪声危害,振动危害,非电离辐射危害,体力劳动强度,高温和低温作业,冷水作业等。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检测、分级、建档,将分级结果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治理。
6.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施特殊保护。
7.行政许可
对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的,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并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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