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辅导:劳动关系管理(4)
发布时间:2012/5/2 10:56:35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ziteng
补偿金核算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应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1. 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在企业内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补偿同前;
3. 经济性裁员,由于客观发生变化,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除经济补偿金外,同时应发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金。重病或绝症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重病不低于医疗费的50%,绝症不低于医疗费的100%。
5.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除全额发放外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底50%作为额外经济补偿金;
6. 因工作需要,经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组织决定调整工作而转移工作单位的员工,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节 集体合同的协商与履行
本节要点:掌握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和原则。
第一单元、协商订立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的概念 集体合同是维护劳动关系的,个体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个体合同的条款只能高于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的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