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成本计价法下原材料的核算
(一)会计科目
1.原材料:反映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
2.在途物资: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成本。
(二)取得原材料的成本构成及其核算
1.外购材料:同外购存货取得成本。
外购材料由于结算方式及采购地点的原因,可能会存在材料入库与付款、收到发票等不在同一时间发生,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发票帐单与原材料同时到达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应付帐款 / 预付帐款
(2) 对于已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未验收入库的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应付票据 / 预付帐款
(3) 对于材料已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到
发票在月底前收到的,在收到后做帐务处理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应付票据 / 预付帐款
(4) 发票到月底仍然未收到的,在月底要做暂估入帐处理;下月初再用红字做相同的会计分录冲回,即:
月 末:借:原材料 (不含税暂估价)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帐款
下月初:借:原材料 (红字)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帐款(红字)
2.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各方确认的价值入帐,但双方确认的价值不公允除外。
借:原料料(双方确认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投资者所占的比例)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差额)
例:甲乙丙丁共同投资成立A公司,甲以产品作为投资(A公司作为原材料),四方共同确认价为50万,取得增值税发票金额50万,税额8.5万。A公司的股本总额为300万,甲占有10%股权。
借:原料料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贷:实收资本 3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8.5
3.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适用债务重组准则
借:原材料 (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坏帐准备 (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准备)
银行存款 (收到的补价)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差额)
贷:应收帐款等科目(帐面余额)
银行存款 (支付的补价)
应交税费(支付的相关税费)
4.接受捐赠取得的存货
(1)成本的确定
①捐赠方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凭据的金额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
②捐赠方不提供有关凭据的,参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价估计的金额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
(2)税法有关的规定
①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作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企业取得的非货性资产金额较大的,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帐价值的内容
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
②由捐赠方代为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③不包括受赠方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4)按会计准则确定的入帐价值的内容
①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
②由受赠方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③不包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由受赠方支付)
(5)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按会计准则确认的入帐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税法确定价)
银行存款 (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 (支付的相关税金)
例:2004年12月1日A公司接受B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B公司提供的有关凭据表明该原材料价值1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元。捐赠过程中A公司支付运杂费等600元,其中运输费中可抵扣的增值税额35元。
分析:原材料的入帐价值10,000+600-35=10,565
借:原材料 10565
应交税费(进项)1735
贷: 营业外收入 11700
银行存款 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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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制材料和回收的残料:属于成本会计的内容
(1)自制的材料: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转入
借:产成品 / 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2)回收的残料:一般作为原材料管理
借:原材料 (收回残料的价值)
贷:生产成本
(三)材料发出业务的帐务处理
1.材料领用的核算:
(1)根据日常领料单编制“材料发出汇总表”
(2)核算要点:分别按领料用途计入相关科目
①属于生产领用直接构成产品成本的,记入“生产成本”科目;
②属于生产领用但不直接构成产品成本的,记入“制造费用”科目;
③属于销售部门领用的,记入“销售费用”科目,但该材料原已计入“进项税额”的部份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④属于管理部门领用的,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但该材料原已计入“进项税额”的部份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⑤基建工程领用的,要连同该材料负担的进项税额一起记入“在建工程”科目;
⑥福利项目领用的,要连同该材料负担的进项税额一起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借:相关科目 (差额)
贷:原材料 (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该批材料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2.材料出售的核算:作为其他业务核算
(1)发出材料 借:银行存款 / 应收帐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材料出售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例1 A公司建造工程领用原材料20000元
借:在建工程 23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00
原材料 20000
例2 A公司销售材料一批,售价20000元,成本16000元
借:应收帐款——×××公司 23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3400
其他业务收入 20000
借:原材料 16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 16000
(四)材料验收数量不符的核算
1.材料溢余的核算要点:
(1)如由于自然原因造成的,如茶叶等会吸收水份,则相应降低单位成本和增加实物数量,总价不变
(2)如是对方发错,则有两种处理方法
①通知对方补办收款手续(计入应付帐款等)
②作为代管处理(不用进行帐务处理)
例:A公司是一家茶叶加工企业,2009年1月6日向B公司购入毛茶10000公斤,单价200元,该批茶叶于1月10日运抵A公司,验收入库的数量为12000公斤,并于当日收到B公司随货寄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数量10000公斤,金额2000000元,税额340000元。A公司已预付1000000元,剩余的货款尚未支付。多出的2000公斤毛茶,经查,由于自然增量500公斤,对方多发货1500公斤,A公司已通知B公司将对方多发的货物作为代管处理。
应计入原材料的成本为2000000元,每公斤单价2000000÷10500=190.48元;
借:原材料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0
贷:预付帐款 1000000
应付帐款 1340000
2.材料短缺的核算要点:
(1)运输途中合理损耗的,计入存货成本,相应提高材料单价
(2)应由过失人或保险负责赔款的,从成本中扣除
(3)属于自然灾害的,应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净损失列为营业外支出
(4)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列入管理费用
例:D公司是一家餐饮企业,2009年1月6日凌晨向C公司购入青菜1000公斤,不含税单价2元,该批茶叶于1月6日早上运抵C公司,验收入库的数量为950公斤,并于当日收到D公司随货寄来的发票,发票上注明数量1000公斤,金额2000元,税额340元。C公司货款于当天用银行存款支付。减少的50公斤青菜,经查,由于自然减量30公斤,采购人员造成的损失20公斤,C公司决定该部分损失由采购员李三负责赔偿,李三已于当天以现金支付赔偿款。
应计入原材料的成本为(2000+340)-20×2×(1+1.17)=2293.2元,每公斤单价2293.2÷950=2.41元;
借:原材料 2293.2
现金 46.8
贷:银行存款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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