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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财经法规辅导: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3/8/11 12:55:24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所谓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所谓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所谓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
  例如:
  1.A单位会计王某采用涂改手段,将金额为10000元的购货发票改为4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该行为属于( )。
  A.伪造会计凭证
  B.变造会计凭证
  C.伪造会计账簿  
  D.变造会计账簿
  【答疑编号01200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B
  2.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性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答疑编号01200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正确
  3.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答疑编号01200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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