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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消费税计税依据与税额计算
发布时间:2013/8/11 14:44:38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admin

三种计税方法  适用范围  计税公式 
从价定率计税  除以下列举项目之外的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计税  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税  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销售额:

(1)一般: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提示】与增值税的规定相同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17%)

(2)特殊——以旧换新;包装物

(3)最高销售价格

(4)3个组价:

生产环节: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环节: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进口环节: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的销售数量: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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