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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南平延平区教师资格证现场确认时间
发布时间:2015/10/14 3:52:18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ida
  据“2015下半年福建南平延平区教师资格认定报名通知”可知,2015年福建南平延平区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为10月8日-30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11月5日。
  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一)时间:2015年10月26日—11月5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地点: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南平市江滨中路46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14层)。
  (三)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注册后打印)一式二份。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还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5.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eoba.com://www.ceoba.com.chsi.#.cn) 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还应提供由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 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 各类申请人员除上述材料之外,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应提交《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其中,“两学”考试合格人员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成绩单);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拟按非师范类专业的高一层次学历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还应提交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原件一份。
  (3)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属于福建省内高校毕业的,应提交加盖“福建省教育厅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调配专用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属于福建省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可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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