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统计违法行为有哪几类?
根据行为主体不同,统计违法有以下三大类:
1.统计调查对象的违法行为,包括虚报、岔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以及拒不接受统计调查的行为;
2.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的违法行为,包括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以及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3.统计调查者的违法行为,包括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国家机关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行为,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不依法使用国家统计调查证的行为以及违法进行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行为。
二. 什么是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是指行为人(具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高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虚报行为的三个特点:其一,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违反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其二,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其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具有高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虚报统计资料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以少报多”。
三. 什么是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
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低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这种统计违法行为也同样具有三个特点:其一,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违反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其二,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其三,行为人在客观上具有低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
瞒报统计资料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以多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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