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财会金融 >> 会计职称 >> 正文
2015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应付债券
发布时间:2015/6/20 9:45:46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jim

  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9月12日-13日,环球网校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打好基础,提高学习效果,特整理了2015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应付债券,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学习愉快

  2015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第十一章: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

  1.发行债券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债券--面值(债券面值)

  --利息调整(差额)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的发生额也可能在借方。发行债券的发行费用应计入发行债券的初始成本,反映在“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明细科目中。

  2.期末计提利息

  每期计入“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利息费用=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每期确认的“应付利息”或“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债券面值×票面利率。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债券利息)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利息)

  【提示】“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的发生额也可能在贷方。

  3.到期归还本金和利息

  借:应付债券--面值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利息)

  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债券的最后一次利息)

  贷:银行存款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