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财政局2015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可知:保定市财政局2015年中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如下:
考试报名
(一)中级资格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011及以前年度)。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2012及以前年度)。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2013及以前年度)。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2014及以前年度)。
(5)取得博士学位。
补充说明:
1、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底。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认证为省级辖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取得学历前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考生以毕业时间为准,非全日制学历考生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准。
3、会计工作年限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准,有标注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以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为准。
4、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中级报名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5、继续教育要求有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二年度至2014年度相关记录。继续教育缺失的需要到证书所在地办理补办手续。
6、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木资格考试。
7、岁数不符合条件人员需到市报名点进行审核报名,各县、市不设置现场报名点。
8、凡2013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4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9、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10、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考务日程
(1) 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日—4月28日,现场报名审核时间为4月20日—28日(节假日休息)。
(2) 2015年8月1日前,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管理机构报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中、高级)》(见附件)。
(3) 2015年8月20日前,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市区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4) 2015年9月12日-13日组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5) 2015年9月30日前,市考试管理机构分别完成中级考试工作总结,向省会考办报送书面材料。
(6) 2015年10月30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7)2015年11月30日前,市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试卷等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
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中、高级资格
1.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9月12日—13日举行。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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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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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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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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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其它问题
1、中级资格现场报名点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366号 保定市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176536 5176537
2、高级资格报名点地址:保定市高开区银杏路118号 保定市财政局会计处415室,联系电话:5176868
保定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都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