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料 >> 建筑 >> 造价工程师 >> 正文
2015年河南造价工程师报名日期截止到7月30日
发布时间:2015/7/27 11:43:25 来源:城市网学院 编辑:ida
  通知发布官网:河南人事考试网。
  考试报名网址:www.ceoba.com://zg.cpta.#.cn/examfront/register/login.jsp。

网上报名入口:【2015年河南造价工程师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

  报名详情如下:

2015年河南造价工程师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

点击图片也可进入


  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6日9:00至7月30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
  (二)报名程序
  1、考生报名照片预处理
  “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eoba.com://www.ceoba.com.cpta.#.cn)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识别,照片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曾参加过2013或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为“老考生”,“ 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参加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考生为 “新考生”,须审核报名条件。
  2、考生网上注册
  首次报考登录www.ceoba.com://www.ceoba.com.cpta.#.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www.ceoba.com://zg.cpta.#.cn/examfront(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按钮,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用于以后报考其他考试使用。
  3、考生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各省直管县(市)的报名工作归原所在省辖市负责;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之后,老考生资格审核会自动通过,无法修改报名信息;新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请再次进行确认),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2015年7月17日至7月31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29日至7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查时新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主管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eoba.com://www.ceoba.com.chsi.#.cn/自行下载)、考生报名基本信息Excel电子表格(内容包括: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汇总审批表》(见附件1,下称《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初审后,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省辖市符合免试条件的新考生,经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资格审查后须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终审,通过资格终审后将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
  省直单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考核推荐并分级别、专业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站初审,然后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郑东新区金水路与农业路往北200米正光路11号,省政府新综合办公楼D区5楼D503A、D525B房间)进行资格审查,最后将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审批表》于8月4日前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通过现场资格终审的考生状态在网上设置为“资格审核通过”,并于2015年8月10日前将《汇总审批表》电子版和“级别为免两科”已现场交费考生的信息电子版发给省人事考试中心计算机部。
  (四)交费办法及时间
  1、交费办法
  经资格终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新考生和2013或2014年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方可进行交费。交费实行网上交费和现场交费两种办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实行网上交费;“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实行现场交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95元(每人每科23.75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每人收取考务费45元。
  网上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站“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现场交费的考生,可直接领取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所属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省直现场交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务费送交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办公室(郑州市顺河路32号),交费时需携带本人《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交费时间
  网上交费时间:2015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7:00(网上交费只限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
  现场交费时间:2015年7月29日9:00至8月4日17:00(双休日除外,现场交费只限于“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及现场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5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并已交费的考生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eoba.com://www.ceoba.com.cpta.#.cn),自行打印准考证。
【都市教育】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