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类别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2015年下半年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中新增开考《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门科目。新增科目及其它科目的《#纲》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ceoba.com.ntce.cn) 相关栏目下载。
(三)考试日期11月1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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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星期日) | ||||
上 午9:00--11:00 | 下 午13:00--15:00 | 下 午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
小 学 | 综合素质(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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