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珠峰网资讯 >> 综合资讯 >> 教育资讯 >> 正文
外省自考生转入辽宁省有新规:须
发布时间:2007/12/3 18:23:22 来源:xue.net 编辑:城市学习网
 自考外省转入辽宁省有了一些新规定。11月30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近几年外省转入我省自考档案的实际情况,从2008年上半年起,凡每年4月、10月在外省考试并将合格成绩转入辽宁省,且在省内已有准考证的考生,须提供转出省的暂住证明、学习证明、工作证明。凡每年1月、7月在外省考试并将合格成绩转入省内的,其转入科目必须是全国考办公布的考试科目及课程代码,否则不予接收。只接受考生个人办理转入手续。
广告合作:400-664-0084 全国热线:400-664-0084
Copyright 2010 - 2017 www.my8848.com 珠峰网 粤ICP备15066211号
珠峰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