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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
发布时间:2008/2/24 15:19:24 来源:xue.net 编辑:城市教育在线

     根据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规定,经中共上海点击查看上海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研究确定,2008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一门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1、政法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38.5分;

2、综合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26.1分;

3、经济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24.4分;

4、财务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12.6分;

5、信息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27.4分;

6、城市建设管理类职位分数线为三门总分121.9分。

二、本市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以及考生报考职位意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政法类总分118.5分。

三、本市公安特警职位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以及该职位特殊技能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合格分数线为政法类总分80分。

四、本市司法(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政法类职位的合格分数线,按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政法》三门总成绩,以及考生报考职位意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其中男性合格分数线为政法类总分112分,女性合格分数线为政法类总分130.3分。报考该系统的财务管理和信息管理的专业类职位,仍按第一条第4、5款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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