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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
发布时间:2008/3/29 9:50:16 来源:www.xue.net 编辑:城市教育在线
各位专家、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精神,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促进就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建立新职业定期发布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立新职业定期发布制度的背景

  从1999年开始,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在总结工人技术等级标准制定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完成并颁布了300多个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这些职业标准的颁布实施,奠定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基础,为开发就业岗位,引导教育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颁布五年来,我国职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涌现了很多新职业,如物流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等等。为满足社会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我们组织有关专家先后完成了52个新职业标准的开发,受到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欢迎。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的更迭变化越来越活跃,在一些职业逐渐消亡的同时,越来越多的新职业不断产生,吸纳了大量就业。及时搜集整理新职业信息,并向社会发布这些信息,既有助于开发就业岗位,规范职业管理,又能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加大新职业开发力度,从而为促进就业,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起到积极作用。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建立新职业定期发布制度。

  二、新职业发布的程序和内容

  今天,我们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进行首次新职业发布。这次共发布9个新职业,8个正在研究论证的职业。今后我们将按季度对外发布。大家可以通过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和中国劳动力市场网等查询。

  为了做好新职业的发布工作,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奠定基础,我们结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依托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与职业资格工作委员会,制定了《新职业建议程序》,要求新职业的确立,要经过建议、汇总、论证、公示、发布等几个程序。对于大家提出的尚不成熟,正在成长中的职业,也将向社会公布,征询意见。

  每次发布的新职业信息主要包括:职业名称、职业定义、主要工作内容等。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新职业定期发布制度的形式,丰富其内涵,向社会公布更多的新职业信息、职业标准开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等情况。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制造业、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既是新职业产生较多、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部门,同时也是各个层次技能人才相对紧缺的部门。下一步,我们将组织专家重点对这几个领域的新兴职业进行调研和论证,优先发布这几个领域中按照程序审核通过的新职业,为开发职业标准和教材,开展相应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提供基础。欢迎有关行业和企业积极参与,为我们提供更多的信息。

  新职业发布是一项崭新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新闻界朋友们的大力支持,希望大家给予持续的关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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