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东部工程在东部七省和五个重点城市的公共参与和积极推动下,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2006年东部工程工作新进展
(一)推动东部地区高技能人才工作交流。
2006年东部工程充分发挥了区域联合运作的优势,在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上,组织开展了专题系列活动以及经常性信息交流活动。
1.成功举办东部工程2006系列活动。7月7日-8日,在深圳举办了东部工程2006系列活动,活动以贯彻落实中办发15号文件为主线,交流了东部地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突破、新经验和新思路,开展了公共实训基地实务操作、高联委校企合作培养新技师和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专题座谈,展示了深圳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成果,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开发并共享优质培训资源。根据各地和有关行业培训高技能人才培养师资的迫切需求,2006年,上海分中心与高联委共同开发了"机电一体化"、"物流管理"和"会展策划与设计"等三个职业的师资培训方案,并面向东部地区提供师资培训服务。目前,第一期培训班即将开班。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2007年将继续向东部地区提供三个职业的师资培训服务。
3.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2006年,东部工程办公室为落实部里的各项任务,加强了与各省市联络员的联系,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一是组织编辑了3期信息简报,及时反映东部工程工作进展和东部地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动态。二是开通东部工程网站,为东部工程和东部地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2006年上网信息1200多条,制作东部工程系列活动等5期专栏,提供东部工程信息简报在线下载浏览。三是组织接待来访考察。2006年东部工程办公室接待了多批来自东部地区有关省市的考察团,组织考察团参观上海公共实训基地、观摩各种技能培训考核活动,促进东部地区之间的经验交流。
(二)为新职业新技能开发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为支持部里的新职业信息发布工作,东部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上海开发新职业信息进行筛选,提供了一批反映当前我国经济结构变化和劳动就业市场急需的新职业信息资料。同时,还根据部中心的要求,组织专家完成了会展设计师和珠宝首饰评估师等7个新职业信息发布的宣传资料编写以及视频展示材料的制作工作。
东部工程办公室还协助部中心组织专家对上海开发的193个职业技能标准和题库按部里规范要求进行了审定。通过审定,22个职业标准和26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拟在全国试行,其余的将在东部地区试行使用。
(三)承担劳动力市场常见职业资料片改版和推介工作。
根据部领导指示,在上海市局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东部工程办公室承担了对"劳动力市场常见岗位多媒体介绍系列片"进行改版的任务。上海就业促进中心开发的这套多媒体资料,能够为职业指导机构和社会求职人员提供直观实用的职业信息服务。为了将这种有效的服务方式推向全国,东部工程办公室按部培训就业司的要求对上海开发的系列片进行筛选,并根据全国劳动力市场的普遍情况进行调整修改,最终整理出一套"职业岗位知识介绍资料片",职业种类包含机械制造加工设备修理、农林渔牧采矿、管理人员和行政后勤、社会服务居民生活服务等25个大类的460个岗位。东部工程办公室还组织专业技术公司对资料片进行了技术改造,使资料片可在互联网传输视频系统、多媒体计算机和DVD播放机三种平台上进行传播和使用。这套"职业岗位知识介绍资料片"将由部中心负责向全国300个城市的公共职介服务机构免费发放,并提供推广使用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四)组织高技能人才工作专题研究。
为了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2006年东部工程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的研讨活动和课题研究。
一是4月份在山东召开了高联委校企合作研讨会,会议通过第一时间学习传达15号文件精神,交流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经验,讨论校企合作培养制度、运作模式、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一了认识,明确了目标,有力地推动了工作。
二是10月份组织12家高联委成员单位在江苏就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进行了专题研讨。通过现场考察与座谈、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入剖析三所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的基础上,对校企合作的模式、组织机构、工作机制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认识不断深化。会后,12所学校分别制定了深入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方案,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措施。
三是组织开展了有关课题研究工作。年初,部中心和上海分中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了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等一批急需研究的课题,由部中心牵头,上海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目前,各课题已顺利结束,东部工程办公室将汇总整理有关研究成果,提供给东部地区共享。此外,东部工程办公室还独立承担了技能奖励政策研究、技能人才指标及相关统计数据调研、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调研以及职业核心能力体系开发研讨推广等工作,并均不同程度地取得了重要成果,得到了有关方面的肯定。这些课题的研究成果将为东部工程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2006年东部地区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成果
在中央15号文件精神指导下,今年东部地区各省市在高技能人才工作方面有了创新的思路,加强了政策支持的力度,各项工作都得到推进,特别在以下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各地纷纷出台高技能人才工作配套政策,开创了新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5号文件提出的任务,东部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推动了有关配套文件的出台。例如,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北京正在修改完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文件,并计划召开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上海即将出台有关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的配套文件;广东已召开了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大会,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和《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实施纲要》两个政策文件,近期还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即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省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若干意见》,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各省重点城市在高技能人才工作政策方面也有了新的突破。厦门市委办、市府办制定了《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苏州市委、市政府在出台了《关于促进青年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后,再次召开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会议,同时正在酝酿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深圳技能人才政策实现历史性突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5个配套文件也将即将出台;宁波也在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方面有所突破。
(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各地在初步确定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模式的基础上已经进入到立项和实施阶段。北京加快了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步伐,启动了市级示范性综合实训基地建设的前期调研、规划立项和各项基础工作,同时将在有条件的区县、企业、职业院校中认定一批"跨行业、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式"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上海正着手在原公共实训基地基础上构建全社会、多层次、全覆盖的公共实训体系;广东按照"市场导向、合理定位、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有条件的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行业企业集团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和就业训练中心,规划重点建设50个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江苏13个省辖市中多数市正在策划建设公共实训鉴定基地,2家已经当地政府同意开始启动,其中苏州在建设苏州技师学院新校区时同步规划公共实训基地,一期工程已经启动,年内完成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公共实训中心的规划;深圳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高训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并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方面,积极探讨管理和运作的新模式;厦门的高训中心建设已列入"十一五"规划的项目,将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急需建立的11个培训部和1个培训研发中心。宁波也加快了技工学校综合培训基地建设,将以技师学院为依托,结合市政府关于构建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十大实习实训基地。
(三)高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模式走出了新路子。
根据东部工程提出率先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和评价新体系要求,各省市积极探讨勇于实践在校企结合方面取得一定的经验和共识,走出了新路子。例如北京在推进学制技师班试点工作的同时,探索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上海在校企合作方面通过政府引导,在校企合作整合资源过程中,探索构建职业教育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江苏省制定了"十一五"期间的《千名师资培养领航计划》,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正在积极探索之中;广东充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设实训基地和技师工作站,制定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形成校企合作制度,积极探索培养企业急需新技师的方法;福建、山东也重视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作用。
各省的重点城市也在积极探讨校企合作的新路子,厦门通过"社会化职业培训与企业用工对接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广"高位嫁接"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模式;苏州通过建立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推广校企合作优秀伙伴的经验,提高校企合作内涵,联手培养准高技能人才;宁波在探索建立"政府买单,校企合作"高技能人才培训机制方面也取得新的进展。
此外,在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创新方面各地也取得一定的成果。部分省市还通过组织开展"首席技师"、"有突出贡献技师"、"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以及企业首席技师评选,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四)高联委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取得了新进展。
2006年高联委组织多次校企合作研讨和观摩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各成员学校加快开展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步伐,一些地方和学校积极实践,探索出很好的经验做法。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和省建材行业办公室牵头,联合山东第二技术学院和全省26家骨干建材企业组成了山东省建材行业职业教育培训集团,用一体化运作方式把校企合作做出规模、做出实效;广州市冶金高级技工学校组建由企业行业专家与学校专业骨干教师为成员的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教学实训等工作;西安技师学院探索建立了具有企业办学特色的校企合作工作机制;宁波技师学院通过与多家骨干企业进行专业共建,贴切企业需求培养高技能人才;盐城技师学院长期与企业全方位、多模式、深层次合作,将高技能人才培养实习基地分布到150多家企业;山东技师学院聘请省十大首席技师担任实训指导专家,定期到校开展实习指导和示范教学。
(五)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得到健全和落实。
为建立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新环境,各省市通过建立完善各种奖励和经费资助的政策措施,使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得到深入贯彻落实。北京通过推行首席技师试点工作,探索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上海鼓励用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广东通过制定《南粤技术能手奖评选表彰办法》,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技师"等职衔;浙江开展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评选活动,起草了《浙江省首席技师和钱江技能大奖评选办法》(草案),省内各市也积极采取措施激励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山东每年省财政都安排一定的预算经费,专门用于省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在重点城市中,苏州建立青年首席技师制度,培养选拔青年高技能人才,同时技能竞赛已逐步成为各行各业优秀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一条"快速"通道;宁波实施高技能人才奖励办法,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奖励专项资金;深圳就高技能人才训练模式与评价模式进行了探讨,拟实施高技能人才技能津贴制度和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制度,两项费用现已纳入部门经费预算。
三、2007年东部工程工作计划
根据部里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培训工作总体安排,以公共实训、校企合作、鉴定质量和资源共享为重点,率先推进素质就业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东部地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
继续加强各省市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一是要进一步加强联络员工作机制,保证各省市在各项工作动态上的信息得到及时通报和交流,同时继续办好东部工程网站和信息简报为提高信息交流的效率和质量提供支持;二是要继续发挥东部地区在高技能人才培训方面的资源优势,要设计和实施更有效的资源共享方案,包括东部工程新职业标准体系开发的成果、已有课题或研究成果的共享计划、以及有关专业的师资培训方案,推动我们的各项培训工作并调动各地参与东部工程各项活动的积极性;三是要积极组织各项调研和观摩活动,扩大地区之间工作交流的领域和项目,注重加强与西部的联系和交流。
同时,要加强高联委各成员校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一是各成员校要指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高联委信息沟通。二是进一步完善高联委网站功能,使网站发挥重要的信息沟通渠道的作用。
(二)进一步加快新职业开发和专项课题研究。
新形势下东部地区对新职业开发以及重大课题的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7年要充分利用东部工程这个平台和优势加强这方面的研发工作。利用东部工程这个平台,建立新职业开发工作新机制,调动各省参与的积极性。东部地区需要研发的有关重大课题也可采取类似方式进行。
(三)全面推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
根据我部统一部署,在典型经验的示范作用带动下,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结合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评估和复评工作,加强对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工作的督导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机制创新,全方位多角度地促进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全面推进。东部地区技师学院要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发挥基础作用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推进和强化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不断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扩大培养规模。东部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企业参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推动校企合作深层次发展,为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服务。
(四)进一步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本地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十一五"期间,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每个省至少建立2个公共实训基地。已经建立实训基地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基地功能,扩大服务覆盖面,切实发挥基地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和交流等方面的作用。准备建立实训基地的地区要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特点,合理规划,科学建设。要合理使用建设资金,重点放在实训设施设备的配置上。加强财务管理和对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强廉政建设,主动接受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
(五)规范技师学院发展,推动预备技师培养工作。
结合地区实际,统筹规划建设技师学院,明确设备条件和审批程序,规范技师学院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强化校企合作,指导其在面向新生劳动力开展后备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同时,不断加强企业职工培训力度,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整体作用。实施中央财政补贴的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培训项目,依托一批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的培训中心,以及公共实训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师资示范性培训。通过高联委成员校的典型带动和骨干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预备技师试点工作,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和突出技能人才一体化培训特色。
(六)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和鉴定质量管理工作。
在大中型企业中,普遍建立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模式,树立鉴定质量工作新标杆,并在企业建立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机制。建立完善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障体系。组织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培训活动,研究总结鉴定质量督导人员工作守则,提高质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