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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加快高技能人才建设
发布时间:2008/3/29 15:04:22 来源:www.xue.net 编辑:城市教育在线
 未来几年,啥人才最吃香?当然是“高技能人才”。近日,长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业内人士评价,该《意见》的实施,将使高技能人才享受到从未有过的“高待遇”。

  背景未来5年缺高技能人才4.25万

  长春市现有技能劳动者2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4.5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16.1%;技师、高级技师0.9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3.2%。按国家计划,“十一五”末期,长春市高技能人才要达到8.75万人,技师、高级技师要达到1.7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25%以上。由此可见,未来5年,长春市高技能人才预计缺口4.25万人。

  企业高技能人才所占比例,将成为参加重大工程招标、产品质量认证和资质评估的必要条件。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没有建立培训制度、职工队伍技能状况低于本地或行业平均水平的,将扣减企业经营者薪金的5%。

  建立“校企合作”制度,对成绩突出的院校,政府在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将支持奖励。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等职业院校的教师应与高校、中专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退休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职工经单位同意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培训,用人单位要按国家规定制定参加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对参加当地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以上培训,获得相应职业资格且被企业聘用的人员,企业可给予一定的培训和鉴定补贴。

  培养汽车制造、农产品加工、机械制造等重点产业紧缺高技能人才,政府将给予补助。长春市计划每年培训500人。补助标准根据技术等级和工种(职业)确定,兼顾工种紧缺程度和培养成本等因素,分别从1000元/人到2000元/人不等。超出补助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或企业承担。

  为缩短人才成长周期,如果真的技高一筹,可允许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取得预备技师资格的毕业生在相应职业岗位工作满2年后,经单位认可,可申报参加技师考评;在职业技能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技能人才,可按有关规定直接晋升相关职业资格或优先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设立“首席职位制”。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可享受岗位津贴,其标准为:高级工每月100-300元,技师每月200-500元,高级技师每月300-600元。岗位津贴可随经济效益提高而增加。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享受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福利、住房、休假、疗养等各项待遇。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

  允许企业探索实施利于鼓励高技能人才创新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增加高技能人才的工资收入。并可把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坚和技术改造成果转化所得的收益,提取相应比例,通过资金等形式奖励给个人。

  到企业技能岗位工作的技师学院、获得高级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在使用、工资、福利待遇方面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凡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市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高技能人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经批准2年内可享受每月300元的政府津贴。同时用人单位可给予奖励。市政府每两年选拔40名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颁发证书;鼓励高技能人才业余时间从事有偿服务。在单位同意、不影响本岗位工作和不损害本单位利益的情况下,高技能人才可以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承包等活动,收入归个人所有。

  对引进的紧缺高技能人才,与其他人才享受一样待遇。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引导其合理流动。实现高技能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高技能人才跨统筹地区流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规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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